校社科字〔2021〕4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1〕38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主要方向如下: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理论研究;
2.围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乡村振兴等开展服务国家需求的创新研究;
3.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
4.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等相关内容开展对策研究;
5.围绕高校服务地方战略,紧扣我省“一主、六双”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开展面向吉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6.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先进材料、高端芯片与软件、生命科技等相关领域等方面开展具有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技术的科学研究;
7.依托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协同创新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等教育厅批复建设的科研平台,开展有利于高校中青年优秀科研人才成长,促进高校人才队伍科研能力提升的创新研究;
8.围绕面向高校发布的省内公司技术攻关需求,落实科技创新“揭榜挂帅”机制,开展能够有效促进校企科技创新对接合作,推动高校创新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产业化培育项目研究;
9.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吉林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以我省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宏观发展战略、教育质量提升、教育人才培育和引进、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理论和技术研究;
10.围绕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面向高校教师科研评价、专利质量提升、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等开展的对策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3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5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叁、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作为项目组成员限报两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3.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 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 2022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按照《对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由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我校系统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2日16时30分。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8月17日下班前报送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盲审表(附件2)电子版、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负责人姓名申请书、负责人姓名盲审表、单位名称申报汇总表)。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5583330/85582446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
3.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2022)
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