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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吉林大学先进班级、十佳班级的评选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10月14日 08:41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10-14 08:41  点击:7748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班风建设,奖励先进,鼓励后进,在我校形成一个人人争优秀,班班争先进的新局面,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干部、团支部干部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带领班级争上游。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好人好事多,学年内无警告以上处分的违纪行为。
  3、有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课堂出席率高,没有借故缺席和无故旷课者,大多数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班级成绩年级名列前茅。在学年考试中,无违纪现象。
  4、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能够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卓有成效。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开拓创新。
  6、注重保持良好的教室、寝室、食堂等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班级大多数宿舍卫生达到学校先进寝室的标准。
  7、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坚持出早操,绝大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条:十佳班级评选条件
  十佳班级在先进班级当中产生,选拔特别优秀的班级授予“十佳班级”荣誉称号。
  第叁条:先进班级、十佳班级的评选过程
  1、先进班级由本班自愿申请,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按院班级总数的5%拟定出先进班级,并填写《吉林大学先进班级审批表》,上报到学生处审批,各班要有具体的事迹报告,有些事迹要有相关的书面证明。
  2、学生处在审批的先进班级中选出15个班级作为十佳班级的侯选,通过答辩形式,由学校聘请的专门评议小组进行评分。
  3、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议分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评出吉林大学十佳班级。
  第四条:先进班级、十佳班级每学年评一次,其中先进班级的数量为全校班级总数的5%。
  第五条:奖励办法:
  1、荣获"吉林大学十佳班级"称号是我校班集体的最高荣誉。
  2、学校对获奖班级的事迹材料装订成册,进行存档,并在全校广泛宣传。
  3、学校对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4、在向全国、省、市级先进集体的推优工作中,十佳班级给予优先推荐。
  第六条:校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学生处。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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