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6-12 11:08 点击:807
对于为2010届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同学办理展期手续的
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6-12 10:23:35 |
字号: |
校学字(2010)0080
各学院:
经和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定于6月13日在各校区为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办理展期手续。请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中性笔。在建设街支行贷款继续攻读博士的同学直接到建设街支行办理。
没有办理展期协议的毕业生7月1日以后自动进入还款期,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按要求及时办理展期手续。
各学院将展期协议书叁份、身份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以及《2010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在6月18日前送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到锄虫诲办蔼箩濒耻.别诲耻.肠苍
联系人:代磊、刘宇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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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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