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6-08 10:05 点击:1964
一、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负责整理并填写相关资料,学生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高中材料
2.学生登记表
3.思想鉴定表(每学年一份)
4.团员材料
5.党员材料
6.奖惩材料
7.毕业生登记表(此表最后一栏需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院章后,再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加盖公章)
8.体检表
9.学习成绩单
10.毕业设计成绩单
11.就业通知书
12.国家助学贷款交费通知单
13.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14.建议在学生档案中附档案材料明细单,样式附后。
二、档案整理、密封请使用学生工作部统一制作的档案袋、封条,并在封条上盖学院学工办的公章。
叁、毕业生档案邮寄主要采用“特快专递”的邮寄形式,用人单位要求以机要形式邮寄档案的,请各学院统一进行邮寄,并持发票到学生工作部报销。档案邮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特快专递”的邮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邮寄所需的邮编、邮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等信息的统计工作。
2.邮寄人信息统一填写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信息。邮寄五联单“单位名称”一栏填写“吉林大学**学院”,联系方式务必留辅导员手机,档案寄达后将有签收短信确认。在“内件品名”一栏填写毕业生学号和毕业生姓名。
3.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需录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任务即日起开放,录入截止日期为6月23日晚),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审核合格方可邮寄。
4.邮寄地址相同的学生档案合并邮寄,系统录入信息可填写同一信息。
5.毕业生签约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不通过快递邮寄,档案交学生工作部统一移交;毕业生签约长春市其他单位的,不通过快递邮寄,档案由毕业生本人取走或合并整理后交学生工作部统一移交。以上情况须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学院、学生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提供分类汇总明细。
6.毕业生档案因故不能按时邮寄的,各院系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
7.在学期间受过处分的,处分材料应真实完整地归入档案,将档案、处分材料及邮寄地址一并交到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统一邮寄。
8.国防定向毕业生档案要单独整理,整理完毕后交到空军、陆军国防生选培办公室。
9.档案整理完毕后,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邮寄,邮寄时各学院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参加。毕业生发档工作定于7月1日—7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附件。
四、学生档案整理、邮寄工作量大,责任重,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认真对待,不要出现错邮、漏邮或因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档案遗失的情况。
吉林大学学生档案材料明细
学院:
姓名: 性别: 学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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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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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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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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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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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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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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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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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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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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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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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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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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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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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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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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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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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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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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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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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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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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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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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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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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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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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交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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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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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档情况”标明“有”、“无”或实际存档数量
经手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