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5-17 08:36 点击:936
冬天好像迷恋人间的繁华,迟迟不肯离去,以至于这北国的春天飘起来雪花。每周一次的法律论坛不因时令异常而改变,如期举行。这次法律论坛是由大二叁班组织的,邀请了李綦通老师,常玲玲师姐和周隆基师哥,讨论的主题是最近轰动的王家岭矿难。一位记者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评论中国近年频发的矿难事故:“太多的矿难,甚至使我们社会的悲情都快被耗完了。”中国并不缺少煤炭产业的监管制度和法律,也不缺少技术,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矿难频发的惨剧呢?
3月28日清晨,太阳暖暖地照在王家岭碟子沟的山坳里。200余名矿工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就下到一座深达640米的矿井中开始挖掘作业。一直忙到10点30左右,有人突然发现井下出现渗水,汇报给地面工作人员后却被告知这是小构造出水,不会对施工生产构成威胁。临近中午时分,渗水逐渐增多。没过多久,巨大的水流奔涌而出,将部分矿井工作面全部淹没。虽然有108人及时安全地上到地面,但仍有153人被困井下。 从当天17点开始,地方政府即组织救援,这场中国矿难史上最大的救援行动就此展开。 截至4月15日,王家岭矿难共救出115名被困人员,只有一人仍被困井下。
这就是矿难的概况,同学们先就矿工的人权问题展开了探讨。《宪法》是保障人权的根本大法,对于人权有全面的规定,但是人权现状却不容乐观。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被忽略。矿工在信息不对称和力量不对称的情况下,在安全问题上只能无奈地接受命运的摆布。毫无疑问,政府应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但矿工也应加强自身的权利意识和安全意识。在矿难事故赔偿方面,有同学提出了对政府为矿难买单的看法,并提出强调保险在突发事故中的作用,认为政府应该督促公司通过保险实现矿难后的自救,而不是依赖政府。那么煤炭改革是否是煤炭安全的万能钥匙呢?煤炭监管制度和法律的建设矿产安全规章制度,中国并不缺,漏洞在于利益刺激下作为监督者的官员易被腐蚀对矿难事故的惩罚,在出了典型事故时,手段显得格外严厉,但也促使矿主在矿难时想方设法隐瞒。有同学提出完善工会组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对矿业更好的监管,而不是仅仅作为一种装饰。这次矿难的发生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赶工期,按照规定应当先探水然后再掘进,但是探水工作没有做到位。人命大于天矿业部门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的观念,不要舍本逐末。
最后,李老师作了精彩的总结“‘王家岭’矿难事件折射出很多问题,本次法律论坛以此为题展开讨论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在论坛中,各同学就矿难所反映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等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探讨,从理念层面到制度上再到制度的执行上提出了诸多有意义的看法,反映出同学们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从过程上看,气氛活跃,发言踊跃,是一次成功的法律论坛”他还建议大家从更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从而发现新的观点,学到新的知识。
美国《时代》周刊日前盘点世界十大救援奇迹,歌颂人类在灾难和事故面前表现出的无的畏勇气和舍己为人的精神,中国山西王家岭矿工获救被排在首位。《时代》周刊称,中国矿难频发,此次虽然有37人遇难,但成功救出上百名矿工的喜讯令全国上下都颇感欣慰。救援的成功使这次事件的结局不算太糟,但是,事后的补救远不及事前的预防,我国的煤炭行业仍然需要加强管理,不让悲剧再次发生。法律论坛在掌声中结束了,但同学们的思考还在继续,相信矿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