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11-04 15:10 点击:2929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根据学校《对于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我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3万元,10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每生2万元,22人(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参评对象
凡档案转入我校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叁、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着,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关心集体,主动承担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
6.综合评价研究生在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例如在专业竞赛中获校级(含)以上奖励,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并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学术论文等。
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其科研能力,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至少要在省级(含)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对于公开发表论文被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12.2013)收录的同学优先考虑,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博士研究生要公开发表被颁厂厂颁滨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其中颁厂厂颁滨来源集刊和颁厂厂颁滨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等同于被颁厂厂颁滨收录的论文,论文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其专业实践能力,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应用成果。
对于在社会工作方面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2013年11月11日(上午8:00—下午4:00)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向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填写“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申请理由”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础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2.学院初审与答辩(2013年11月12日—14日)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申报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并在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网站进行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及时登陆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网站查看答辩通知,做好答辩准备。
3.学院公示(2013年11月14日—19日)
4.申诉处理(2013年11月14日—19日)
如果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评审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上报学校(2013年11月20日)
6.表彰奖励
学校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