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8-22 12:19 点击:1725
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定额管理,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公寓用电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学生用电按住宿房间类别限定最高免费用电定额,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四、三、二人一个房间给予40度、 44度、 36度免费用电定额。对每个房间实际住宿人数增加或减少本专科生按5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按8度进行增减免费用电定额。”超定额实行收费管理,其他具体条款请在校园网校内通知中查阅。
学生公寓用电由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管理,最大用电功率为2500W,功率超过2500W系统自动断电。同时具有“阻性”负载自动识别限制的使用功能,学生公寓禁止使用的“电加热棒、电炉子、电水壶”等电器均属于“阻性”电器。使用“阻性”负载超过550W时,将自动识别并自动停止供电,超负荷卸载5分钟后,该系统自动恢复供电,否则不能自动恢复供电,非“阻性”负载如电脑、充电器等以及阻性负载小于550W电器不受此功能限制;如果发生停电,应先检查本宿舍是否使用了超过550W“阻性”电器或总功率超过2500W和是否超定额用电没有及时交费,若无超定额用电或欠费等情况,请按正常用电维修程序报修。
节能办公室设立9个用电服务站,同学可在服务站工作时间查询本房间用电情况,服务站每个月底对超定额用电的公寓进行公示,请同学们留意本楼收发室公示板。
具体服务站的服务区域如下:
前卫南区大学城服务站(3公寓1019房间),服务电话:87010500。负责大学城1公寓——3公寓;
前卫南区经信服务站(2公寓109房间),服务电话:85155203。负责南苑1公寓——6公寓、经信1——3公寓;
前卫南区文苑服务站(8公寓107房间),服务电话:85155280。负责文苑1公寓——9公寓和基础园区1公寓;
前卫北区1公寓服务站(1公寓125房间,服务电话:88498211。负责1、2、3、4、6、8公寓;
南岭校区服务站A(6公寓119房间),服务电话:85562781。负责5、6、10、12公寓;
南岭校区服务站B(11公寓),服务电话:85562782。负责1、2、3、4、单身楼、7、8、9、11、13公寓;
新民校区服务站(6公寓123房间),服务电话:85619223。负责单身楼、1--10公寓;
朝阳校区服务站(1公寓101房间),服务电话:88502830。负责1---7公寓;
南湖校区服务站(1公寓105房间),服务电话:85152151。负责单身楼、1---6公寓;
各服务站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服务时间时,在各服务站或在校园网校内通知栏另行通知。为保证各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学校在节能办公室设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85166987。
因供电设备或供电线路故障等原因停电时,请按正常程序向后勤服务集团各校区服务中心报修。后勤服务集团各校区服务中心供电维修服务电话:
前卫南区: 85168747
前卫大学城: 87021061 85168747(夜间)
前卫北区: 88499070
南岭校区: 85095312
新民校区: 85619346
朝阳校区: 88502283
南湖校区: 8515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