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3-26 15:17 点击:1877
对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补充通知
一、 根据校学位办要求,今年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提交论文的同时要填写《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并复印7份,对于“盲审论文”,不填写作者姓名,论文编号由培养单位或学位办填写。
二、 网上提交科研成果密码为本人学号后叁位。
叁、 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务必于3月30日之前交清学费,学费未交齐者将不安排本次答辩。
四、 未参加毕业生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请于4月25日之前与当地新华社联系补照,并及时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五、答辩时间初步定于6月1日——10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