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2-21 08:28 点击:2575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05年7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第125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对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校研院字[2001]11号)等文件规定,从2000级开始,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一般为六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最长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按退学处理。
到2007年6月底,2001级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将达到六年。为此,请2001级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2007年1月20日交清所欠学费,并于2007年3月15日之前主动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办理答辩等有关事项。
以上通知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逾期不参加答辩者后果自负。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研究生办公室
2006年12月21日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