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01-19 11:35 点击:4840
各位考生:
首先,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全体师生热烈欢迎您报考我校博士生。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有一批学识渊博、学风严谨、师德高尚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博士生导师包括张文显、邓正来、马新福、郑成良、姚建宗、霍存福、崔卓兰、徐显明(兼职)。本学科1998年成为北京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博士点,2000年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1月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同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03年被批准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组建的“法律与全球化”研究基地被批准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根据《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2004年度中国大学研究生院专业评估显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在国内同类学科专业排名第一,并且自2002年以来连续叁年排名第一。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标志着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作为博士点、重点研究基地、国家重点学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担负着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历史任务。
每年博士生考试之前,我们都发布一个公告,对法学理论专业考试科目的具体设计和要求做出说明,为的是给考生创造一个集中考试目标、自由公平竞争、择优复试和录取的考试环境。现在,应考生的普遍请求,特就2005年考试专业试卷的基本要求说明如下:
1.对于《法理学》试卷
《法理学》范围包括法理学基本理论,法理学前沿问题,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法理学与其他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之间的边缘知识。通过考试检验考生的基本理论素质,对法理学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了解和理解程度,以及考生的综合知识结构。
参考文献包括:(1)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和审定、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与前沿》(张文显主编、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全体教师撰稿);最近几年出版的高水平法理学专着;(2)最近5年《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权威性法学刊物发表的法理学论文,以及收入《中国法理学精粹》(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优秀论文;(3)有关法与其他社会问题的论文,其他学科的学者发表的涉及法学和法治问题的高水平论文。
2.对于《综合卷》试卷
《综合卷》范围包括民法学、宪法学、诉讼法学,其中民法学(侧重民法学原理和民法基本原则)约占60%,宪法(侧重宪政原理和宪法修正案)占20%,诉讼法(侧重刑事诉讼法原理和刑法诉讼法基本原则)约占20%。通过考试检验考生的整体法学素质,对部门法学基本问题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综合法学知识结构。
参考文献包括最近几年出版的较有影响的教材和论文。诸如民法学家王利明、梁慧星等人的代表性专着或主编的统编教材,陈光中、樊崇义等诉讼法学家的专着或主编的统编教材,我国宪法学者对于宪政的精辟论述以及对现行宪法修正案的解读。
3.加试
同等学历和跨学科、即非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行政法学》、《中国法制史》,侧重基本理论问题。
4.复试
初试之后,根据研究生院确定的录取标准由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复试考生名单。在发送复试通知的同时,告知考生复试内容和程序。
5.录取
本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按照专业(而不是研究方向)择优录取。
6.待遇
为了应对品学兼优的博士研究生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中心将为这些博士生提供足以保障其完成学业的奖学金和在中心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活动的岗位。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心想事成!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术共同体等待着您的加盟!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200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