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选修民商法方向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除税法课程之外,其它选修课由于选修人数不足10人,取消开设民商法方向选修课。由于取消部分选修课,而导致学分未修满的同学,可以在退补选时选修其它方向课程。 基础法学方向法学方法论取消开课。 退补选时间10月12、13日。 教务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
上一篇:对于国庆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对于2007级学生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部分选修课取消开课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 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当代法学 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 --数据库资源-- 尝别虫颈蝉狈别虫颈蝉数据库 北大法宝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聚法案例
版权所有: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