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5-11-03 15:38 点击:2582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对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195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的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0年12月底以前交稿。通知中附申报选题指南,一般应在指南选题范围内申报;没有编制指南选题的学科(专业),在申报时须分析本学科(专业)教材建设现状,提出申报选题的理由。
2.申报材料:
主编人应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修订教材需附2003年12月31日前出版的已有教材。申请书一式叁份,所附讲义或教材一式两份。申请书和教高司函[2005]195号文件可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下载。
3.申报方式:
由于教育部高教司指定由有关出版社申报,因此,请各位主编与相关出版社或出版社所在学科策划(责任)编辑进行沟通,争取通过相关出版社申报。各教学单位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教材科(南校区行政楼314房间),学校填写意见、盖章后,由学校转交相关出版社。
4.有关出版社及各学科策划(责任)编辑具体联系方式及其它信息请浏览“教学在线”—〉“信息快讯”栏目。
5.申报时间:2005年11月28日~30日
6.联系人:苗广文 李振江 电话:5166253
教 务 处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