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6-01-11 08:31 点击:1337
2015年12月27日“中国破产法论坛:房地产公司破产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主办,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协办。本次会议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去剩余产能、去房地产库存、去金融杠杆等经济工作任务以及第八次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发挥破产法的制度功能、清理僵尸公司、推动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的工作部署下的背景下举办,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法官专程到会指导。来自全国法院、科研院所、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全国银行业协会等1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破产法在实现房地产去库存经济社会政策目标方面的作用”、“房地产公司破产中的利益冲突与清偿顺位”和“房地产公司重整中的金融创新”等主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深入探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我院齐明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在主题发言环节对六位嘉宾的发言进行评议,受到与会嘉宾的好评。齐明教授认为在处理房地产公司破产的问题上首先应当确定规则以及规则适用的问题,应当在遵循破产法原则和规则的情况下考虑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特殊性,在问题的解决上应当依法确定法院在破产案件中的主导地位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之间的分工合作。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吉林省各级法院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在会后就如何解决吉林省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交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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