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3-12-23 15:08 点击:657
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各位老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公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函件,我院拟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3-4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在刑事、民事等应用法学研究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请我院符合公告中选报资格条件的老师积极报名,填写附件报名推荐表,在2013年12月27日前报送公告中要求的纸版材料到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专区科研办公室(东荣7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推荐报送至最高人名法院。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推荐表》原件和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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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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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全会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拓宽法官选任渠道,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公开选拔2名局级、3名处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名、研究室副主任1名,刑事审判庭正处职1名、民事审判庭正处职1名、从事司法研究处长1名。
二、选拔范围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
叁、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有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资格
1.参加副庭(局)长选拔的,专家学者应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10年。律师应具有相关执业经历满15年。党政机关人员应现任副局级职务或任职满4年的正处级职务,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10年。
参加处长、正处职选拔的,专家学者应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5年。律师应具有相关执业经历满10年。党政机关人员应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职满3年的副处级职务,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5年。
2.一般应具有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法律硕士)。
3.参加局级干部选拔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参加处级干部选拔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础证)或律师资格证书。
5.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等奖项和荣誉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担任法官情形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或行业处分的,不得参与选拔。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至31日。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入“2013年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专题”下载相关表格。可采取以下方式报名:
1.单位推荐。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律师主管机构(含律师协会),有关党政机关可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符合条件人选。以单位名义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2.个人报名。专家学者、律师可采取个人报名方式,分别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地市级以上律师主管机构审核同意,填写《报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3.请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和有代表性的论文、专着、获奖及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并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并将《报名推荐表》电子形式发至邮箱diaopeichu@163.com。
4.与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5.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拔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业评审人选。
(叁)专业评审和面谈
对人选专业能力进行评审,确定面谈人选。根据专业评审和面谈情况,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拔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拔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10-67556340、67556327(传真)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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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