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0〕9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新增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服务和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出发,现新增加一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课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研究课题
★1、长春市300万辆整车目标实现途径研究;
★2、未来城市特别是南部新城城市形态设计研究;
★3、城市现代化视角下的长春城市交通问题系统研究;
★4、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问题研究;
*5、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对策研究;
*6、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形势下推进软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7、依法防范和处置邪教及其他非法宗教活动,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基础研究;
*8、长春市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研究;
*9、长吉一体化框架下率先实现县域突破问题研究;
*10、对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11、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机制研究;
*12、对于建立青年科技人才创业名孵化试验区,依托区域政策创新引领人才体制创新研究;
*13、处以上领导干部胜任能力及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14、大学生就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5、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
*16、长春市都市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
*17、长春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研究;
*18、加快服务业发展,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研究;
*19、加快长春金融业发展研究。
(注:带★的为一类重点资助课题;带*号的为二类重点资助课题)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上述19个新增课题,每个课题只立1项,共立19项。
2、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具体资助标准如下:对一类重点资助课题,每个资助10000元;二类重点资助课题,每个资助5000元。
叁、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
2、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完成期限为2011年5月1日之前,不得延期。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贰-尘补颈濒:飞补苍驳丑补辞测辞耻蔼箩濒耻.别诲耻.肠苍
附件:《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10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