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近日发布课题征集公告,先将公告转发如下: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叁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深化区域发展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我司决定继续组织社会力量,以社会公开征集方式开展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领域的重大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应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展开,重点对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区域合作、流域治理、扶贫开发、国土开发整治等方面的有关理论与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申报者可结合如下方向提出具体的研究题目。
(一)“十二五”期间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战略部署。
(二)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健全区域互动机制、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的政策措施和区域政策框架体系。
(叁)分析国内和国际合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提出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完善合作机制、开展国际区域政策对话与合作、内地与港澳台区域合作等思路与政策建议。
(四)“十二五”期间重点地区(城市群、都市圈、经济带)开发开放及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思路和重大任务,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实施的基本思路与政策建议。
(五)“十二五”期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基本思路与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城市群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强重点流域开发和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与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生态经济区发展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基本思路,提出推进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大政策建议。
(七)分析“十二五”期间扶贫开发的新形势,研究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思路和政策措施,提出扶持老、少、边、穷等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基本思路,研究提出地理空间信息应用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上述相关研究领域的正高级研究人员可以领衔申报课题。
(二)申报材料请下载附件,并认真按要求填写。
(叁)申报材料应由领衔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叁份邮寄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综合处(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叁、其它事项
(一)我司将在7月底前后在我司网站上发布课题入选名单,一旦确定选题,我司将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相应给予经费资助。
(二)本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由我司综合处具体负责(联系人:杨荫凯、宋志强,电话:010-68502762、68502904,传真:010-68502873,电子邮箱:诲颈辩耻蝉颈蔼蝉颈苍补.肠辞尘)。
(叁)对于本次研究课题征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司网站。
社会科学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