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4-24 16:47 点击:1172
根据中国法学会“区域法治论坛”部署,辽、吉、黑、内蒙古叁省一区第四届“东北法治论坛”今年7月由内蒙古法学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科学发展、应对危机,共担区域法治建设重任”。
分论题:
1.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问题研究;
2.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改善区域法治环境问题研究;
3.区域经济联合与互补的法律途径;
4.金融危机下预防与遏制腐败问题研究;
5.东北地区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联动机制问题研究;
6.生态文明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
7.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行使与少数民族权益的保障;
8.区域法治建设中,制度创新问题研究;
9.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
10.区域经济发展中,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法律问题研究;
11.围绕主题自拟的相关问题法律研究。
二、论文征集与评奖
1.接到通知后请务必于6月5日前将参会论文电子版提交我会,以便评审。
2.我会将在获奖论文作者中推荐参会论文和作者。
3.根据论坛承办方要求,我会负责对参会论文进行初评和推荐工作。第四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评选设一、二、叁等奖,论坛对获奖论文统一颁发由叁省一区法学会共同盖章的证书和相应的奖金。
4.提交参会的论文需缴纳100元评审费。
叁、论文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围绕主题和分论题做好论文征集工作,每篇论文在5000字左右,作者不得超过两人。
联 系 人:陈宏程 马威力 刘靖潇
联系电话:0431—88905546(传真)
电子信箱:jlfxh@126.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省政府6号办公楼吉林省法学会学术部(4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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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