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题和预答辩的对象
1.开题对象:
(1)2021级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导师指导的全体硕士研究生。
(2)2021级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2.预答辩对象:
(1)2020级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导师指导的全体硕士研究生。
(2)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参加本次预答辩。
二、开题和预答辩的时间
1.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2023年1月11日8:00。
2.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2023年1月11日13:30。
3.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间:2023年1月13日8:30。
4.博士研究生开题时间:2023年1月13日14:00。
叁、开题和预答辩的地点
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进行,会议号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1.硕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均分为叁个平行组同时进行,分组名单见附件。
2.硕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的汇报发言时间为10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的汇报时间为15分钟。
3.硕士、博士研究生开题、预答辩汇报发言时均请使用笔笔罢。